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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一詞,最初是由兩個字組成:“文”有文字、文章、禮樂制度、鼓樂、曲調等意思。化作“變化”解,人受教而變化為“化”,故本義作“教行”解(見《說文解字注》)。凡以道業誨人為教,人能接受此道業而變易其氣質以遠過遷善,即足以證明善教得行;人接受教誨則在各方面必起若干變革,此變革謂之“化”。所以文化二字合用,即以文字、文章、禮樂等文藝形式變化人之氣質,達到轉惡為善、轉迷為悟、轉凡成圣的目的。故古人強調:文以載道,以文化人,讀書志在圣賢。無論是文章,還是禮樂、歌舞等文藝形式,在某種程度上,都是道德的體現,都是用以教化人的方式。而這些藝術化的教學可以起到“潤物細無聲”的作用,能夠潛移默化地變化人的氣質,使人不知不覺變得文質彬彬。由此可見,文化的靈魂是道德。所以,無論是文字、文章,還是禮樂,都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社會道德教育的功能。
從文字上看,古代的文字是智慧的符號,讓人看到這個字,就從中受到了教育。例如,正體字的“恥”寫作“恥”,從心、耳聲,可見“恥”是心有所慚的感受,表現在外就是每當人聞聽自己的過失而面紅耳赤。
“怒”,上面是一個“奴”,下面是一個“心”,提醒我們發怒的時候是把心變成了奴隸,因為已經不能掌握自己的情緒了;而轉“怒”就可為“恕”,把怒字中“奴”字的棱角變得圓滑一些,就成為了“如”,恕就是要做到“如其心”,能夠站在對方的角度換位思考,將心比心,就可以“轉怒為恕”,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孝”,上面是一個“老”字,下面是一個“子”字,意思是子承父、上一代和下一代是一體的,而不是兩個,因此中國文化中沒有“代溝”的觀念。而“愛”,正體字寫作“愛”,是感受的“受”中間加一個“心”字,意思是用心地感受對方的需要,才能體會到愛意濃濃。這也是提醒人,愛的真諦是付出而不是索取。因此,愛的感覺是溫暖的,愛的言語是正直的,愛的心地是無私的,愛的行動是成全的。
古人所寫之文章,被分別收集在經、史、子、集之中。經者,常也,記載的是古圣先賢所體悟的恒常不變的道理。正如《易經•賁》上所說:“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古圣先賢觀察天象,知曉了四季變化的規律;觀察社會的人文現象,總結了社會人倫關系的道理,后人研習這些文章典籍,就可以起到“明德”的作用,并進而通過親民而推行教化,而實現天下太平,達到“止于至善”。所以古人強調:讀書貴在變化氣質、腹有詩書氣自華。朱伯廬在《勸言》中也說:“如讀《論語》,未讀時,是此等人;讀了后,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讀。此教人讀書識義理之道也。要知圣賢之書,不為后世中舉人進士而設。是教千萬世做好人,直至于大圣大賢。所以讀一句書,便要反之于身,我能如是否?做一件事,便要合之于書,古人是如何?此才是讀書。”
史,蘊涵著天下興亡、民族興衰、政治清濁、社會治亂、人生榮辱的歷史鑒戒與經驗教訓。《易經》上說:“君子多識前言往行,以蓄其德”。學習前賢先哲的言論和行事,以培養和提高自己的道德學問,是歷代凡有成就者共同的規律,無論是為君、為臣、為政、治學,概莫能外。因此,古人說:讀史使人明智。關于讀史對品德培養的作用,習近平同志在《領導干部要讀點歷史》的講話中進行了精辟的闡述:中國歷史是中國人民、中華民族堅持不懈的創業史和發展史,蘊涵著十分豐富的治國理政的歷史經驗和寶貴的思想文化遺產,其中包含著許多涉及對國家、社會、民族及個人的成與敗、興與衰、安與危、正與邪、榮與辱、義與利、廉與貪等等方面的經驗與教訓。要善于借鑒歷史上治理國家和社會的各種有益經驗,學習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文化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從中獲得精神鼓舞,升華思想境界,陶冶道德情操,完善優良品格,培養浩然正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子和集是記載諸子百家和后代文人的言論和思想的,但其中最重要內容也是尊道重德。例如《群書治要•曾子》上說:君子博學而淺(《大戴禮記》作“孱”)孚之,微言而篤行之。行欲先人,言欲后人,見利思辱,見難思詬,嗜欲思恥,忿怒思患,君子終身孚此戰戰也。《群書治要•文子》上說:“故亂國之主,務于廣地,而不務于仁義;務于高位,而不務于道德;是舍其所以存,而造其所以亡也。”即使是被列為法家代表的管子也認為: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唐朝的詩人李商隱在《詠史》一詩中也這樣寫道:“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在這些著作之中,文以載道、以文化人的特點都非常明顯。
文,除了有文字、文章的含義外,還有禮樂制度的意思。在這個意義上,文化就是以禮樂化人的意思。禮對人的教化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禮記》上說:“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這里,特別強調了禮的目的是“治人之情”,在于變化人的氣質,也就是孔子所說的“克己復禮為仁”。《大戴禮記》上也記載,“孔子曰: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斗之獄繁矣;聘射之禮廢,則諸侯之行惡,而盈溢之敗起矣;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之禮眾矣。”但是,凡人的智慧,能看到已經發生的,不能看到將要發生的。禮儀,在惡的行為將要發生之前就能防微杜漸;而法令,則是禁止于惡行發生之后。因此法令的作用容易看到,而禮儀所產生的效果就很難知道。所以禮,貴在杜絕罪惡于萌發之前,而從小事上培養恭敬之心,使人們在不知不覺中日日依從善道,遠離罪惡。因此,《禮記》上說:“是故先王制禮也以節事,修樂以導志。故觀其禮樂而治亂可知。”對于音樂教化人心的作用,已經被現代人普遍忽視了,更多的人僅僅把音樂作為娛樂的方式。但事實上,“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孔子到一個地方,還沒有詢問這個國家的政事辦得如何,首先聽一聽流行什么音樂,就能推斷出這個地方的民風如何了。所以在古人那里,特別強調了音樂對人心和社會風氣潛移默化的影響。《禮記》上說:“是故先王之制禮樂,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意思是說:古代圣王制定禮樂的目的,不在于滿足口腹、耳目的欲望,而在于教育人們懂得愛好什么、憎惡什么,從而回到做人的正道上來。
《禮記》不僅強調了音樂對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還對音樂與政治如何相通進行了深入闡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于中,故形于聲。聲成文,謂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音聲之道,與政通矣。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怗懘之音矣。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陂,其臣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迭相陵,謂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意思是說:聲音是從人的內心產生出來的。情動于內心就表現為聲音。聲音節奏和諧,這就是音樂。太平盛世的音樂,安詳而愉快,是因為政治和諧;亂世的音樂,哀怨而憤怒,是因為政治不和諧;亡國的音樂,凄憐而悲傷,是因為人民流離困苦。音樂聲韻的道理是和政治相通的。五音中的宮象征君,商象征臣,角象征民,征象征事,羽象征物。如果五音協調而不雜亂,就不會出現敗壞不和的聲音。宮音雜亂,音樂就會離散而無中心,反映國君驕傲自滿而賢者離去。商音雜亂,音樂就會傾斜不正,反映臣子官品敗壞。角音雜亂,音樂就會充滿憂愁,反映政令苛刻百姓怨恨。征音雜亂,音樂就會哀傷,反映徭役不休而民事勞苦。羽音雜亂,音樂就會危急緊迫,反映民眾貧困而財用匱乏。如果宮、商、角、征、羽五音都雜亂,互相發生抵觸,就叫做“慢音”,音樂便顯得傲慢自大而無條理。音樂一旦演變至此,國家的滅亡就不遠了。
對于亂世之樂對人心、國家帶來的嚴重危害,在《呂氏春秋》中也有精辟的論述:“亂世之樂,為木革之聲,則若雷,為金石之聲,則若霆,為絲竹歌舞之聲,則若噪。以此駭心氣動耳目搖蕩生,則可矣,以此為樂,則不樂。故樂愈侈,而民愈郁,國愈亂,主愈卑,則亦失樂之情矣。”意思是:亂世的音樂,演奏木制、革制樂器的聲音就像打雷,演奏銅制、石制樂器的聲音就像雷霆震怒,演奏絲竹器之類歌舞音樂就像大嚷大叫。這樣的噪響用來驚駭人們的精神,震動人們的耳目,動搖放蕩人們的性情,倒是可以辦到的;用來作為音樂演奏,那絕對不可能給人帶來歡樂。所以音樂愈是奢華放縱,民眾就愈是受到抑郁,國家愈是混亂,君主的地位亦愈是卑下,這樣也就失去音樂的本來意義了。
正是因為中國的古圣先賢對包括文章和禮樂制度在內的“文”有這樣深刻的認識,所以,在中國古人那里,完美的文章、文學、文藝作品一定是真、善、美的統一。孔子刪詩書、定禮樂的目的,也是為了保證詩、書、禮、樂符合“思無邪”的標準,避免引起人們邪曲不正的思想和行為。由此可知,古人所謂的“俗文化”,并非內容的低級趣味,而是以人們喜聞樂見的民間文藝形式傳達著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仁愛和平為內容的“核心價值觀”,是社會教育必不可少的形式。也就是說,只有通過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等多種形式,宣講“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仁愛和平”的內容,才能使這些道德觀和價值觀深入人心。例如,如果我們一方面提出了“以驕奢淫逸為恥”的榮辱觀,另一方面,我們的電影、電視、詩詞、小說、戲劇、音樂等卻引導人們去追求奢侈浪費、淫逸放縱的生活,就不可能使這一榮辱觀深入人心。我們的文學、文藝作品,真正做到“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才能起到“以文化人”的目的,通過全面提升人的素質而發揮“文化軟實力”的作用,文化強國的最終目的才能真正達到。
(作者單位:內蒙古赤峰學院,中共中央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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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一詞,最初是由兩個字組成:“文”有文字、文章、禮樂制度、鼓樂、曲調等意思。化作“變化”解,人受教而變化為“化”,故本義作“教行”解(見《說文解字注》)。凡以道業誨人為教,人能接受此道業而變易其氣質以遠過遷善,即足以證明善教得行;人接受教誨則在各方面必起若干變革,此變革謂之“化”。所以文化二字合用,即以文字、文章、禮樂等文藝形式變化人之氣質,達到轉惡為善、轉迷為悟、轉凡成圣的目的。故古人強調:文以載道,以文化人,讀書志在圣賢。無論是文章,還是禮樂、歌舞等文藝形式,在某種程度上,都是道德的體現,都是用以教化人的方式。而這些藝術化的教學可以起到“潤物細無聲”的作用,能夠潛移默化地變化人的氣質,使人不知不覺變得文質彬彬。由此可見,文化的靈魂是道德。所以,無論是文字、文章,還是禮樂,都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社會道德教育的功能。
從文字上看,古代的文字是智慧的符號,讓人看到這個字,就從中受到了教育。例如,正體字的“恥”寫作“恥”,從心、耳聲,可見“恥”是心有所慚的感受,表現在外就是每當人聞聽自己的過失而面紅耳赤。
“怒”,上面是一個“奴”,下面是一個“心”,提醒我們發怒的時候是把心變成了奴隸,因為已經不能掌握自己的情緒了;而轉“怒”就可為“恕”,把怒字中“奴”字的棱角變得圓滑一些,就成為了“如”,恕就是要做到“如其心”,能夠站在對方的角度換位思考,將心比心,就可以“轉怒為恕”,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孝”,上面是一個“老”字,下面是一個“子”字,意思是子承父、上一代和下一代是一體的,而不是兩個,因此中國文化中沒有“代溝”的觀念。而“愛”,正體字寫作“愛”,是感受的“受”中間加一個“心”字,意思是用心地感受對方的需要,才能體會到愛意濃濃。這也是提醒人,愛的真諦是付出而不是索取。因此,愛的感覺是溫暖的,愛的言語是正直的,愛的心地是無私的,愛的行動是成全的。
古人所寫之文章,被分別收集在經、史、子、集之中。經者,常也,記載的是古圣先賢所體悟的恒常不變的道理。正如《易經•賁》上所說:“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古圣先賢觀察天象,知曉了四季變化的規律;觀察社會的人文現象,總結了社會人倫關系的道理,后人研習這些文章典籍,就可以起到“明德”的作用,并進而通過親民而推行教化,而實現天下太平,達到“止于至善”。所以古人強調:讀書貴在變化氣質、腹有詩書氣自華。朱伯廬在《勸言》中也說:“如讀《論語》,未讀時,是此等人;讀了后,只是此等人,便是不曾讀。此教人讀書識義理之道也。要知圣賢之書,不為后世中舉人進士而設。是教千萬世做好人,直至于大圣大賢。所以讀一句書,便要反之于身,我能如是否?做一件事,便要合之于書,古人是如何?此才是讀書。”
史,蘊涵著天下興亡、民族興衰、政治清濁、社會治亂、人生榮辱的歷史鑒戒與經驗教訓。《易經》上說:“君子多識前言往行,以蓄其德”。學習前賢先哲的言論和行事,以培養和提高自己的道德學問,是歷代凡有成就者共同的規律,無論是為君、為臣、為政、治學,概莫能外。因此,古人說:讀史使人明智。關于讀史對品德培養的作用,習近平同志在《領導干部要讀點歷史》的講話中進行了精辟的闡述:中國歷史是中國人民、中華民族堅持不懈的創業史和發展史,蘊涵著十分豐富的治國理政的歷史經驗和寶貴的思想文化遺產,其中包含著許多涉及對國家、社會、民族及個人的成與敗、興與衰、安與危、正與邪、榮與辱、義與利、廉與貪等等方面的經驗與教訓。要善于借鑒歷史上治理國家和社會的各種有益經驗,學習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文化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從中獲得精神鼓舞,升華思想境界,陶冶道德情操,完善優良品格,培養浩然正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子和集是記載諸子百家和后代文人的言論和思想的,但其中最重要內容也是尊道重德。例如《群書治要•曾子》上說:君子博學而淺(《大戴禮記》作“孱”)孚之,微言而篤行之。行欲先人,言欲后人,見利思辱,見難思詬,嗜欲思恥,忿怒思患,君子終身孚此戰戰也。《群書治要•文子》上說:“故亂國之主,務于廣地,而不務于仁義;務于高位,而不務于道德;是舍其所以存,而造其所以亡也。”即使是被列為法家代表的管子也認為: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唐朝的詩人李商隱在《詠史》一詩中也這樣寫道:“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在這些著作之中,文以載道、以文化人的特點都非常明顯。
文,除了有文字、文章的含義外,還有禮樂制度的意思。在這個意義上,文化就是以禮樂化人的意思。禮對人的教化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禮記》上說:“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這里,特別強調了禮的目的是“治人之情”,在于變化人的氣質,也就是孔子所說的“克己復禮為仁”。《大戴禮記》上也記載,“孔子曰:以舊禮為無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亂患。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鄉飲酒之禮廢,則長幼之序失,而爭斗之獄繁矣;聘射之禮廢,則諸侯之行惡,而盈溢之敗起矣;喪祭之禮廢,則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之禮眾矣。”但是,凡人的智慧,能看到已經發生的,不能看到將要發生的。禮儀,在惡的行為將要發生之前就能防微杜漸;而法令,則是禁止于惡行發生之后。因此法令的作用容易看到,而禮儀所產生的效果就很難知道。所以禮,貴在杜絕罪惡于萌發之前,而從小事上培養恭敬之心,使人們在不知不覺中日日依從善道,遠離罪惡。因此,《禮記》上說:“是故先王制禮也以節事,修樂以導志。故觀其禮樂而治亂可知。”對于音樂教化人心的作用,已經被現代人普遍忽視了,更多的人僅僅把音樂作為娛樂的方式。但事實上,“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孔子到一個地方,還沒有詢問這個國家的政事辦得如何,首先聽一聽流行什么音樂,就能推斷出這個地方的民風如何了。所以在古人那里,特別強調了音樂對人心和社會風氣潛移默化的影響。《禮記》上說:“是故先王之制禮樂,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意思是說:古代圣王制定禮樂的目的,不在于滿足口腹、耳目的欲望,而在于教育人們懂得愛好什么、憎惡什么,從而回到做人的正道上來。
《禮記》不僅強調了音樂對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還對音樂與政治如何相通進行了深入闡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于中,故形于聲。聲成文,謂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音聲之道,與政通矣。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怗懘之音矣。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陂,其臣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迭相陵,謂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意思是說:聲音是從人的內心產生出來的。情動于內心就表現為聲音。聲音節奏和諧,這就是音樂。太平盛世的音樂,安詳而愉快,是因為政治和諧;亂世的音樂,哀怨而憤怒,是因為政治不和諧;亡國的音樂,凄憐而悲傷,是因為人民流離困苦。音樂聲韻的道理是和政治相通的。五音中的宮象征君,商象征臣,角象征民,征象征事,羽象征物。如果五音協調而不雜亂,就不會出現敗壞不和的聲音。宮音雜亂,音樂就會離散而無中心,反映國君驕傲自滿而賢者離去。商音雜亂,音樂就會傾斜不正,反映臣子官品敗壞。角音雜亂,音樂就會充滿憂愁,反映政令苛刻百姓怨恨。征音雜亂,音樂就會哀傷,反映徭役不休而民事勞苦。羽音雜亂,音樂就會危急緊迫,反映民眾貧困而財用匱乏。如果宮、商、角、征、羽五音都雜亂,互相發生抵觸,就叫做“慢音”,音樂便顯得傲慢自大而無條理。音樂一旦演變至此,國家的滅亡就不遠了。
對于亂世之樂對人心、國家帶來的嚴重危害,在《呂氏春秋》中也有精辟的論述:“亂世之樂,為木革之聲,則若雷,為金石之聲,則若霆,為絲竹歌舞之聲,則若噪。以此駭心氣動耳目搖蕩生,則可矣,以此為樂,則不樂。故樂愈侈,而民愈郁,國愈亂,主愈卑,則亦失樂之情矣。”意思是:亂世的音樂,演奏木制、革制樂器的聲音就像打雷,演奏銅制、石制樂器的聲音就像雷霆震怒,演奏絲竹器之類歌舞音樂就像大嚷大叫。這樣的噪響用來驚駭人們的精神,震動人們的耳目,動搖放蕩人們的性情,倒是可以辦到的;用來作為音樂演奏,那絕對不可能給人帶來歡樂。所以音樂愈是奢華放縱,民眾就愈是受到抑郁,國家愈是混亂,君主的地位亦愈是卑下,這樣也就失去音樂的本來意義了。
正是因為中國的古圣先賢對包括文章和禮樂制度在內的“文”有這樣深刻的認識,所以,在中國古人那里,完美的文章、文學、文藝作品一定是真、善、美的統一。孔子刪詩書、定禮樂的目的,也是為了保證詩、書、禮、樂符合“思無邪”的標準,避免引起人們邪曲不正的思想和行為。由此可知,古人所謂的“俗文化”,并非內容的低級趣味,而是以人們喜聞樂見的民間文藝形式傳達著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仁愛和平為內容的“核心價值觀”,是社會教育必不可少的形式。也就是說,只有通過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等多種形式,宣講“孝悌忠信,禮義廉恥,仁愛和平”的內容,才能使這些道德觀和價值觀深入人心。例如,如果我們一方面提出了“以驕奢淫逸為恥”的榮辱觀,另一方面,我們的電影、電視、詩詞、小說、戲劇、音樂等卻引導人們去追求奢侈浪費、淫逸放縱的生活,就不可能使這一榮辱觀深入人心。我們的文學、文藝作品,真正做到“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才能起到“以文化人”的目的,通過全面提升人的素質而發揮“文化軟實力”的作用,文化強國的最終目的才能真正達到。
(作者單位:內蒙古赤峰學院,中共中央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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