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 社會科學學院 上海 200044)
摘要:“孔顏之樂”是指高于物質生活的精神追求。歷代儒者均以“孔顏之樂”為最高理想境界。元代由于其歷史的特殊性,元代儒者如何達到人生之“樂”,怎樣獲得人生之“樂”?的問題便具有了特殊的含義。吳澄是元代著名理學家。他通過對孔顏之樂的闡發,使得儒家的理想人格得到了重新全面的肯定,為元代儒者的精神追求提供了一個安身立命的支柱。
關鍵詞:孔顏之樂 元代理學 特殊意義 吳澄
“樂”來自儒家的樂教。中國古代很重視音樂,有所謂詩、書、禮、樂之稱。音樂是移風易俗、陶冶性情的重要工具。儒家所謂“樂”,已經超出了這個范圍,變成道德體驗與審美體驗的問題,進而變成心靈境界的問題。孔子曰“仁”,亦必曰“樂”。孔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1](1)又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1](73)他稱贊顏回道:“賢哉回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1](58)顯然,“孔顏之樂”絕非物質生活追求的滿足,而是高于物質生活的精神追求。
一、宋儒之“樂”與元儒之“惑”
儒家在對高于物質生活的精神追求中,從中也體驗到了快樂,獲得了精神享受。孔子所謂“三月不知肉味”[1](72)即精神的快樂和享受。樂而至于三月不知肉味,可見其樂之何如也!孟子云:“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實,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2](110)在孟子看來,仁、義、禮、智的獲得是最大快樂。樂而至于手舞足蹈,可見其樂何如也。孔孟所謂“樂”,既是道德情感的體悟,也是審美情感的體驗。這種體驗必須在一生不懈的努力之后才能實現。只有在道德人格的修養、審美境界的提高中,才能得到真正的愉快和享受。
宋代理學家均以“樂”為表征,追尋孔顏境界。邵雍曰:“學不至于樂,不可謂之學。”[3](445)二程云:“學至于樂則成矣。篤信好學,未知自得之為樂。好之者,如游佗人園圃;樂之者,則己物爾。”[4](174)程頤又云:“人問某以學者當先識道之大本,道之大本如何求?某告知以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于此五者上行樂處便是……然怎生地樂?勉強不得,須是知得過且過,方能樂得。”[4](235)周敦頤在論及“孔顏之樂”時說:
顏子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而不改其樂。大富貴,人所愛。顏子不愛不求而樂乎貧者,獨何心哉?天地間有至貴至富、可愛可求而異乎彼者,見其大而忘其小焉爾。見其大則心泰,心泰則無不足。無不足則富貴貧賤處之一也;處之一則能化而齊,故顏子亞圣。[5](38)
在周敦頤看來,顏子之樂正是一個寄“身心性命”于物外的理想境界。所謂“小”,即滿足耳目之欲、于我如浮云的富貴之類;所謂“大”,正是理學家孜孜以求的“孔顏之樂”,乃真正的至貴至愛。所謂“心泰則無不足”,“無不足”則“處之一”所體現的充實與滿足,正是道德境界的自然完滿的呈現。顯然,宋代理學家已將“孔顏之樂”的這種內在品格提升為倫理行為的精神境界。
到了元代,由于元朝社會的多元化、行漢法的曲折、科舉制度的中斷,加之在思想觀念、道德準則等方面所受到的沖擊,元代儒者的精神世界呈現出復雜的面貌。人們在艱苦的環境中,在惡劣的生活條件下,如何達到人生之“樂”?怎樣獲得人生之“樂”?這個問題在元代這個特殊的歷史時期,有著特殊的意義。
元王朝是由多民族所形成的國家,主要有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所謂漢人、南人,是指金、南宋的遺民,即被征服的民族。“色目人”即含有諸色名目之義,指大量西域各族、乃至從歐州來到中國,散居各處的各類民族。元朝民眾分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四等。在任用官吏、法律地位、科舉名額和待遇以及其他權利和義務等方面都有種種不平等規定。蒙古、色目人享有種種特權。三年一次的科舉,顯然也是偏袒著蒙古、色目人,而絕非機會均等的競爭。仁宗皇慶二年(1313)所定科舉條例,在考試程式、錄取名額及發榜辦法等方面,對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均作了不平等的規定:試漢人、南人科目,中選者加一等注授;在發榜方面,則蒙古、色目為一榜,而漢人、南人為另一榜。在錄取名額方面也有許多不合理的規定,分明是漢人、南人參加考試的人數要比蒙古、色目人應試的人數為多,但四種人錄取的名額卻一樣。漢儒入仕之難引起許多士大夫的不滿,時人陳高在其《感興》篇中哀嘆道:“如何窮巷士,埋首書卷間,年年去射策,臨老猶儒冠!”[6](138)這確實是當時漢人儒者境遇的寫照。元代八十年的不開科舉,幾乎超出所有儒生的容忍限度,打碎了所有儒生的幻想和期待。在儒家思想中,儒者具有以“道”自任的強烈意識,認為自己承擔著不可推卸的追求與實施“道”的責任。強烈的外王意識必須依賴政治體系才能得以實現,而儒者賴以踏上外王之路的科舉途徑卻在長達八十年中被廢止,這對元代儒者是致命的打擊。元朝儒士,大部分來自宋、金舊臣。這樣,他們無法回避一個兩難的局面。“志于道”[1](67)的宏偉理想與“不事二主”的倫理綱常矛盾異常尖銳。在動亂時期,儒者在“志于道”[1](67)這個問題上,比平時遇到的矛盾更加嚴重,在如何實現他們的人生價值的考慮上更加復雜。現實的思考以及對儒家傳統觀念的突破,錯綜復雜地糾合在一起。
二、吳澄對“孔顏之樂”的肯定與欣賞
吳澄是元代著名理學家,致力弘揚心性之學、致力塑造儒者的理想人格、致力突出儒者的主體精神。吳澄通過對孔顏之樂的闡發,使得儒家的理想人格得到了重新全面的肯定,為元代儒者的精神追求提供了一個安身立命的支柱。
吳澄首先對程顥的灑落和悅氣象表示欣賞。他說:“吾讀《敬銘》則使人心神收斂、百妄俱消,如在靈祠中,如在嚴師側,凄凄乎其似秋,而不自覺足之重手之恭也。讀《和銘》則使人心神怡曠、萬境俱融,有弄月吟風情,有傍花隨柳想,熙熙乎其似春,而不自知手之舞、足之蹈也。”[7](936)二程所謂“孔子所遇而安,無所擇。……惟其與萬物同流,便能與天地同流”[4](136),正是對孔子“疏飲之樂”的最好疏解。二程曰:“孔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觀此數句,便見圣賢氣象大段不同。”[4](339)在理學家的融入萬物的“物我兩忘”境遇中,道德生命主體和天地萬物聯系在一起。在道德的流行處,生命通過道德主體而透顯,便可感受到快樂的體驗。
吳澄亦以“孔顏樂處”為最高理想境界。他說:
夫樂者,人之情也,孰無所樂哉?禽語禽樂也,魚游魚樂也。物且然,而況人乎?然人各有樂,樂一也,所樂不同焉。賈有賈之樂,工有工之樂,農有家之樂,而士之樂尤不一樂。文章者,歐陽文忠之樂也,樂事業者,范文正公之樂也,其載于魯論則有夫子之樂,有顏子之樂。無子之樂,雖身處極困之中,而其樂亦在也。顏子之樂,雖人所不堪之憂,而樂不改也。三拮之徒也,鮮或知是。曾皙浴沂風雩之樂,近之而未全也,歷千數百年,而程子受師于周子,乃令尋孔顏之樂所樂者,何事?程子有悟于是,吟見弄月以歸自周程二子之外,樂此樂者,其誰與?[7](457-458)
在吳澄看來,水中魚、林中鳥自有其樂。商、工、農、士,三教九流亦各有其樂。就“士之樂”而言,吳澄在列舉了歐陽修的文章之樂、范仲淹的事業之樂之后,筆墨落在了孔子、顏回、曾點這三位圣賢身上。吳澄認為,“孔顏之樂”之所以為歷代儒者所追求、所敬仰,即在于其“雖身處極困之中,而其樂亦在也”,“雖人所不堪之憂,而樂不改也”。在生活極端貧困而別人無法忍受的情況下,能樂在其中、不改其樂,這與富貴貧賤那種感性的愉悅和享受是有著本質的區別的。正如孟子所云:“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2](166)美食可以裹腹,但感官的滿足并不能填補精神的空虛。精神的食糧是理義,理義可以悅心。而最大的快樂和滿足,無過于洞徹人生的真諦。
文中吳澄所言“曾皙浴沂風雩之樂”出自《論語》“吾與點也”這段著名故事:“子路、曾皙、冉有、公西華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居則曰:“不吾知也!”或如知爾,則何以哉?’子路率爾而對曰:‘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由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求,爾何如?’對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民足。如其禮樂,以俟君子。’‘赤,爾何如?’對曰:‘非曰能之,愿學焉。宗廟之事,如會同,端章甫,愿為小相焉。’‘點,爾何如?’鼓瑟希,鏗爾舍瑟而作,對曰:‘異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傷乎?亦各言其志也。’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夫子喟然嘆曰:‘吾與點與!’”[1](127-128)吳澄對此章闡發道:
予觀四子言志,而圣人獨與曾點,何哉?三子皆言他日之所能為,而曾點但言今日之所得為。期所期于后,未若安所安于今也。夫此道之體,充滿無毫毛之缺。此道之明,流逝無須臾之停。茍有見乎是,則出王游衍皆天也。素其位而行,無所愿乎外。夫子之樂,在飯疏飲水之中。顏子之樂,雖簞瓢陋巷而不改也。邵子曰:在朝廷行朝廷事,在林下行林下事,其知曾點之樂者與?凡人皆當志于圣,遜第一等而為第二等,比于自暴自棄。[7](95)
三、“自得”與“為己”之“樂”
儒者所追求的目標是道。孔子認為,聞道可以獲得人生最大的滿足和快樂。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1](33)孔子一生精進求道。但在四人言志中,孔子“獨與曾點”似乎與其行道救世之情有所偏離。黃氏《日鈔》說此曾謂:“夫子以行道救世為心,而時不我與,方與二三子相講明于寂寞之濱。而忽聞曾點浴沂之言,若有獨契于浮海居夷之志,飲水曲肱之樂,故不覺喟然而嘆。蓋其意之所感者深矣。”[8](59)此說似乎“最為精愜”[8](59)。
文中“夫此道之體,充滿無毫毛之缺。此道之明,流逝無須臾之停”[7](95)一語,字里行間昭然可見吳澄行道救世之情。然而,亡國之痛,生民涂炭之苦,加之科舉廢止,入仕無門,元代儒者外王之無奈非異世所能想像。從吳澄文中所言“凡人當志于圣,遜第一等而為第二等,比于自暴自棄”[7](95)一語中,我們可以體諒吳澄所謂“在朝廷行朝廷事,在林下行林下事”[7](95)的復雜心情。吳澄曾自述自己的為人與操守。他說:
澄,迂僻人也,于仕素非所欲,亦非所諳,散職何庸冒處林林時俊之右。它無能焉,唯曰:一毫有所希覬侵漁于學校以益其私,則決不為耳。近年,貪濁成風,在在而然,行之不以為非,言之不以為恥,陷溺至此,蓋有為也。何為?飲食之費,妻妾之奉,子孫之遺也。澄酒肉甚絕,而無所于費也;中饋久虛,而無所于奉也;二、三兒軀干壯健,寫字讀書之余,各務耕桑,營衣食于家,可以不饑不寒,而無俟于其父之遺也。蕭然一身,二豎給使令紙帳布衾,如道寮禪榻,隨所遇而安。案上古易一卷,香一柱,冬一褐,夏一綌,朝夕飯一盂、疏一盤,所至有學徒給之,無求也,而無不足。身外皆長物,又焉用喪所守以取贏為哉?此區區自樂之實而無所資于人。[7](28)
此自述可謂吳澄生活之寫照。吳澄以樂道安貧自慰,他說:“澄不酒不肉,二力攜簞瓢從所至,如全真道、行腳僧,斗室可安。”[7](27)儒者即將人生的快樂與道德理想的實現聯系在一起。從孔子的“樂亦在其中”[1](73)、顏回的“不改其樂”[1](58),到宋代大儒周敦頤命二程兄弟尋“孔顏之樂”,都是儒者由天命在身、道德在握的自信派生出的“樂”。吳澄所謂“期所期于后,不若安所安于今”[7](95),乃深賞康節“在林下行林下事”[7](95)之語,意在尋孔子之樂于飯疏飲水之中,凸顯出了曾點融貫從容,自然而然,無往不適,無所不樂之境界。此等境界,孔子所謂“從心所欲不逾矩”[1](10)是也。
《中庸》中有一段描述自然現象的文字:“《詩》云:‘鳶飛戾天,魚躍于淵。’言其上下察也。”[9](187)程顥對此深有體會,他說:“此一段子思吃緊為人處,與‘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之意同,活潑潑地。會得時,活潑潑地;不會得時,只是弄精神。”[4](111)他作詩道:“閑來無事不從容,睡覺東方日已紅;萬物靜觀皆自得,四時佳興與人同。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風云變態中;富貴不淫貧賤樂,男兒到此是豪雄。”[10](434)萬物充滿了生意,人亦從中體驗到真正的快樂。字里行間體現出一種自得之樂。
依吳澄之見,所謂“明體達用”之學,不只在“學”,更重要的是在于人格風范的樹立。儒者應恢復先秦儒家“為己之學”的真義,把向外所求得的知識,回轉向自己的生命,經照察陶鑄后內化成為自身之德性,由此而開出“與萬物同流”[4](136)的自得境界。最后,吳澄對“孔顏之樂”作了闡發。在吳澄看來,“孔顏之樂”之所以為歷代儒者所追求、所敬仰,即在于其“雖身處極困之中,而其樂亦在也。……雖人所不堪之憂,而樂不改也。”[7](457-458)吳澄認為,“孔顏之樂”所體現的自我充實與滿足,正是道德境界的自然完滿的呈現。
從吳澄文中所言“凡人當志于圣,遜第一等而為第二等,比于自暴自棄”[7](95)一語中,我們可以體諒吳澄所謂“在朝廷行朝廷事,在林下行林下事” [7](95)的復雜心情。在外王無奈之下,吳澄并不“自暴自棄”,轉而尋求“自得”之樂。在吳澄看來,孔子的“為己”之學不僅在于完成道德人格,提高道德境界,而且在于體驗最大的快樂,得到最大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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