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超越”——靈魂的安頓之所
人的存在是感性與理性,靈與肉的統一。人的存在與價值是有限的,也只能生活在現實之中。人作為精神的存在,注定要擺脫現實(包括自然方面和社會方面)對自我的束縛,在精神的層面追求永恒的價值。人類的本性是共通的,而且所面臨的現實世界和現實問題又相差無幾,因此,“天國”問題在中西方哲人的靈魂深處始終徘徊不已。
在西方哲學中,超越與內在、天國與人間、現象與本體往往是截然二分的。而中國哲學則更強調理想與現實、道德與宗教的相即不離。方東美先生指出:“我以‘超越形上學’一辭來形容典型的中國本體論,其立論特色有二:一方面深植根基于現實界;另一方面又騰沖超拔,趨于崇高理想的勝境而點化現實。它摒斥了單純的二分法;更否認‘二分法’為真理。”[1]這就是說,中國哲學“總是把形而上、形而下貫穿起來,銜接起來,將超越的形上學再點化為內在形上學。儒家中人不管道德成就多高,還必須‘踐行’,把價值理想在現實世界、現實人生中完全實現”。[2]方東美主張用“內在超越”的概念說明中國哲學的基本精神。
那么,如何解釋中西哲學同主張“精神超越”,但在理論形式上卻又有如此重大的差異呢?這不能不追索到哲學思維方式的深層。
二、境界的形而上學與實體的形而上學
中西哲學的一個重要的不同,就是雙方對“形而上”的理解有所差異。在西方哲學中“形而上”只具有觀念或原理的意義,是實體的形而上學。它與“形而下”相對,構成了本質與現象的對立。這種觀念決定了西方人把外于人的世界僅僅當作認知對象,通過對現象的分析進而把握本質。因此,西方哲學很重視認識論。認識論與價值論有不同的功能,它只能說明“事實”,給人提供知識,但不能提供“意義”,不能解決人的靈魂的安頓或精神、情感需求問題。于是,西方人便把這一任務交給了宗教。因此,人必須通過自我贖罪的方式,才能拯救靈魂,實現精神的超越。
中國傳統的形而上學則不然,它是形成于人的經驗直覺。這種方法本質上是實踐的和“了悟”的。張岱年先生在談到中國傳統哲學的特點時,認為中國哲學是“重了悟而不重論證”[3]。這一“了悟”的對象當然是形而上的“道”,只有經驗的“了悟”才能達到對道的把握。只有對形上之道的覺悟才可以說是對形而上的學,也才可以達到形而上的境界,這正是中國傳統形而上學的特點。中國傳統哲學思維是一種內向性的自反思維,而且決定了它是一種以精神境界為目標的價值思維,必然是立足于現實追求精神超越,以及主張內在的自我超越,而不是脫離現實到彼岸天國去追求外在精神超越。
三、天道與人道的關系
西方哲學家貝克萊那里,有“存在即被感知”說,但他的理論是屬于認識論問題,他的目的是解決認識的本質或認識的可能性問題。中國傳統哲學則不然,不是從認識論的角度理解天道,而是從價值論、主體論的角度理解天道。中國傳統哲學并不否認天道的實在性,但強調天道與人道本質上是一個東西。按照中國傳統哲學這一觀點,離開了人道,天道也就失去了它應有的意義。可見,中國傳統哲學雖然提出了天道問題,但其根本目的是以天道的必然性來證明人道的必然性,以天道的合理性來確定人道的合理性。
儒家一向很重視“誠”。孟子、《中庸》作者首先提出了“誠”的觀念。孟子說:“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孟子·離婁上》)《中庸》的說法與孟子略同:“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事實上,誠涵至善之義,它乃人之德或人之所以為人者。所謂“思誠”、“誠之”,無非是說,人應該效法自然,把天之誠當作人之誠,把天之德視為主體內在之德,實現與天合一的精神境界。道家主張自然無為說,老子宣稱:“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圣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老子》五章)顯然,儒家是站在人之“仁”德的角度理解天人關系,而老子則是站在超“仁”的角度理解天人關系,歸根到底,老子是以人之“不仁”反觀天之“不仁”,又以天之“不仁”論證人必須“不仁”。
在西方人那里,在宗教層面上甚至在某些哲學家的思想上都表現為超現實的價值思維傾向。如,柏拉圖就認為,肉體存在是靈魂的監獄。按照這種觀點,人要解脫自我,就必須脫離塵世羅網,需要擺脫肉體生命的羈絆,表現為出世主義的傾向。與西方不同,中國傳統哲學歷來主張在現實人生中追求理想,實現自我價值。
四、“精神超越”的會通點
中國傳統哲學視天道為人道,形而上與形而下是一個東西,因此,就對“精神超越”的追求而言,中國傳統哲學根本無需求助于上帝對靈魂的拯救。“上帝”就是主體自我。在中國傳統哲學中,不論是儒家、道家、還是佛家,都屬于這一思維類型。
先說儒家。早期儒家的天人合一論,以精神境界作為主體的價值目標,具有內在超越的思維特點。再說道家,老子提出“復歸于無極”(《老子》二十八章)的哲學命題。主體與客體的合一,自我進入一種本體境界,獲得了一種理想的精神狀態。佛家也不例外。佛教哲學很重視“心”,認為宇宙萬物都是“心”的外現,所謂“一切唯心所現”。把自識本心和自識自性看成是證成佛境的根本方法。
儒、道、釋三家無不主張通過內在精神超越的方式克服主體自身的局限,在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中尋找人生的意義和歸宿。這是中國傳統哲學有異于西方哲學而特有的一種價值觀念模式。
反觀西方。德國現代哲學家海德格爾認為巴門尼德之后的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對事物乃至世界本質的探索混淆了“存在者”和“存在”。對于“存在”的理解,海德格爾已不同于以往的哲學。以往的哲學認為“存在”是最普遍的概念。按照一般的理解,任何東西歸根到底都有一個共通點:都存在。海德格爾認為,但最高的類卻與一般的類不同,因為存在是包羅一切的,無法針對任何其它族類區別自身。海德格爾意在解決人們的精神困惑,在此岸的世界里尋找安身立命之所。這種解決問題的方式,與中國傳統哲學實有異曲同功之妙。
由于儒道哲學的非宗教特征,使得它的形而上學完全是人生在世的境界式的,它為人的生存提供了一個依托處,為人們提供了一個精神家園。這也正是中西哲學重視生命超越性和回歸性的會通點。一種大觀照、大智慧、大運作的精神實踐活動,為解決當代西方哲學理性何以規定經驗、經驗何以掌握整體的兩難境地,本體論與方法論的嚴重沖突,理性與情感、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與日俱增的矛盾,提供了一個上乘的答案。同時,這也給中國傳統哲學精神超越和價值理想的更新和拓展,帶來了千載難逢的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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