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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今世進士之業滋盛,士不復知有書矣”
——近代早期歐洲大學與中國科舉制度
西方學者習慣使用的“近代早期”概念是指16-18世紀,與之對應的是我們的明朝和清朝中前期。在這個時期,西方文明在科學技術、經濟管理以及其它方面逐漸獲得對其他文明的優勢,而中國在經濟和文化方面有可圈可點之處,也有一些積弊。明代歸有光(1507-1571年)有《送童子鳴序》,感慨科舉興盛,士子重視科舉而不讀無關考試之書:“夫今世進士之業滋盛,士不復知有書矣。以不讀書而為學,此子路之佞,而孔子之所惡。無怪乎其內不知修己之道,外不知臨人之術,紛紛然日競于榮利,以成流俗,而天下常有乏才之患。”資中筠先生在《啟蒙與中國社會轉型》(2011年)里面寫道:“西方歷史上學而仕者只是少數,有大批超越政治的獨立知識分子,而中國的‘士’的唯一出路是‘仕’,只能把智慧貢獻給政治,而政治又等同于朝廷。‘學得文武術,售與帝王家’,如果帝王不買,‘經世致用’就完全落空。”科舉制度禁錮文人思想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不過比較這一時期歐洲的大學,科舉考試有十分突出的公平色彩,即便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社會平等性質。
托尼在《宗教與資本主義的興起》里面注意到,在16和17世紀的西方,基督教倫理衰敗、市場經濟刺激自私自利個人主義的現象已經相當嚴重,為資本主義的成長和最終勝利進行了道德的準備。這一社會大趨勢也侵入到大學,并與專業教育之貴族化的傾向結合,致使大學提高平民社會地位的功能有所衰退。譬如在亨利八世(1509-1547年)和伊麗莎白女王(1558-1603年)統治時期的英國,牛津和劍橋的貴族化已經相當嚴重。到17世紀初,兩校的貴族學生已經超過半數,中下階層平民子弟憑借教會的獎學金努力維持自己的存在,但是他們在學生中的比例此時下降到40%左右,并且一直持續下降到1810年的1%。貴族子弟在大學的注冊比例在17和18世紀有所下降,與富裕工商人士的子弟一起成為歐洲大學生的主體,逆轉了中世紀大學對窮人的開放性。現代西方教育的真正和比較徹底的平等色彩要到20世紀才逐漸確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社會主義思潮和運動直接或者間接的影響。
20%左右赤貧學生的處境惡化是中世紀后期市場經濟興起和社會重視專業教育的一個派生現象,因為此時中上層階級更加清楚地意識到教育對鞏固自身地位的重要性。中世紀基督教傳統認為知識和智慧乃上帝賜予,不是可以售賣之物,教會在原則上反對收取學費,甚至允許赤貧學生以行乞的方式堅持學習。到中世紀后期,尤其是到15世紀,不僅“不得放過任何一個人”成為一些大學收取學費的座右銘,而且獎學金和各種減免費用的福利也日益向有錢有權勢家庭的青年傾斜。裙帶關系的風氣在大學里日益彌漫,即便窮人的最佳助學辦法也是通過朋友、親戚的舉薦到教授家里去當傭人。由此時到19世紀,西方貧窮青年的大學之路變得十分坎坷。哈代在1894年發表小說《無名的裘德》,描寫貧民裘德才華橫溢、求學無門的困頓經歷,引發當時英國社會對這一問題的熱烈討論。
如果說西方大學教育在社會流動方面的積極作用從15世紀到19世紀不再明顯,中國明清兩朝的科舉制度仍然把大量的平民吸引到皇帝的官僚隊伍中來。科舉制度下嚴格的考試的確帶有一種近乎機械的公平性。宋代歐陽修在《送曾鞏秀才序》里面就已經說,考卷評閱是有嚴格統一標準的,“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棄之”。有才學的人如果考試不按照標準去做,那么被淘汰也會被眾人看作是公平的、無可奈何的。有才學而不守規矩,落第也是活該,“有司有法,奈不中何”?到明清兩朝,考試制度日益嚴密,競爭也日趨激烈,有人甚至提出明代生員到進士的比率為三千分之一。考試辦法形式上的公平性是不容置疑的,裙帶風會相應地受到抑制。潘光旦、費孝通的研究說,清代士人中平民出身者在30%以上。然而秦暉、何懷宏、錢茂偉的晚近著述都反對把這種社會流動等同于造就現代意義上的社會平等。秦暉君說得最透徹:科舉意味著天下學子平等地作為皇帝奴才的候選人,恰似天下女子平等地作為皇帝嬪妃的候選人。能夠吸收社會各階層優秀分子的科舉制度顯然有助于社會的穩定,也正是馬克思所說的最“險惡”、最有效的統治手段。當然,“險惡”一語在這里未必一定要做負面的理解。
對中世紀晚期和近代早期的西方工商人士和中產階級來說,大學教育無疑是他們與貴族競爭的手段,是削弱封建特權和造就社會平等的途徑。中世紀大學看重的是修習課程本身,而輕視資格考試。威廉·弗里霍夫(Willem Frijhoff)在《近代早期歐洲大學》(Universities in Early Modern Europe, 1996)里談到,情況這時開始發生變化,競爭性的資格考試開始成為大學畢業生謀取前程的關鍵環節。在這里,西方教育考試制度與科舉制度的有趣異同也浮現出來。宗教改革以后,天主教和新教的神學教育質量得到很大的加強,其中一個舉措就是對學生進行比較嚴格的考試,并以通過最終的資格考試作為擔任圣職的前提。追隨教會的榜樣,16世紀中葉,法國國王開始推行法官的資格考試,德國和北歐國家在17世紀也相繼組織司法官員的資格考試。普魯士在18世紀建立和普及的資格考試制度是西方國家中最系統的,這固然體現了政府試圖以國家考試手段控制人才的用意,但是其主要原因還是近代社會的專業化趨勢,即對律師、文官、醫生、教師和牧師等重要行業從業者的質量控制。普魯士沒有英法等國的老大學傳統,即便如此,這一時期的政府對大學教師的任免也很少干預。中世紀大學的獨立精神根深蒂固,也影響到普魯士和德國其他地區的學校。近代早期歐洲各國大學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國家更多的贊助和支持,獲得了更加穩定的財政保障,教授的物質待遇也隨之改善,而國家對大學的行政干預一直相當有限。沙皇俄國的情況比較特別,大學一開始就是官辦的,大學教授有濃厚的御用文人性質,甚至負責組織宮廷的慶典和寫作贊頌皇室成員的詩篇。
近代早期大學沿襲中世紀傳統,各學科教師和畢業生有很強的自我認同,這種認同此時在市場經濟和個人主義的影響下,以控制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為借口,發展為一種延續至今的壟斷意識,將律師協會和醫生協會等組織的會員資格等同于從業資格。得到認可的學位和嚴格的專業資格考試是人們獲得會員資格的唯一途徑,同時也起到限制新會員增加的作用,維護既得利益者,甚至在行業內造成家族壟斷的弊端。西方的文官考試除了國家的吏治需要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這一現代專業化趨勢的結果,與之并存的是一系列其他領域的資格考試。文人在做官之外還有許多同樣體面、甚或更加榮耀和有利可圖的出路,與中國科舉制度的語境完全不同。中外學人比照二者的說法各有各的動機,不過因為二者的起源和性質完全不同,“風馬牛不相及”,談論科舉制度對西方文官考試制度有重大影響是不恰當的。
近代早期歐洲大學在社會平等方面沒有展現充分的進步性,不過它們卻開拓了知識分子在做官之外的多樣出路,而且在探索科學和真理上扮演了先鋒的角色。過去我們批評中世紀歐洲文化把一切其他學問都變成神學的婢女,殊不知神學乃是西方科學發展的關鍵環節。12和13世紀以來的西方神學重視科學方法,創造性地運用亞里士多德的邏輯思辨來討論宗教、哲學、法律和政治問題,在不觸及正統信條的前提下,不斷對傳統和權威提出挑戰。阿貝拉爾的著名言論是:在圣經的理解上,“在教父的作品里似乎有許多互相矛盾之處,甚至有許多模糊的地方。我們對他們的尊重不應該成為我們探究真理的障礙”。他還說:“教父無疑會犯錯,甚至作為使徒之首的彼得也曾經犯錯。” 而他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在閱讀前人著作時要重視文本的考證,而且“應該有批評的自由,沒有理由不加批評地接受其中的觀點。否則的話,所有討論的渠道都會被阻礙,后學就沒有機會在論辯中進行卓越的智識練習”。他宣布了貫穿中世紀經院神學以及其他學問的一個基本方法:懷疑權威。“借助懷疑,我們學會仔細地審視;通過審視,我們能夠接近真理。”這種為托馬斯·阿奎那等人所接受和發揚的科學態度與近代科學革命之間的距離,僅僅在于加入一個收集和使用實驗證據的環節。
歐洲大學在16和17世紀科學革命的形勢面前有過一些困惑和結構調整,但是總的來說為自然科學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平臺。在中世紀,實用的工程和科學知識有一部分不屬于傳統的大學教學范圍,譬如手工業技術是行會的事務,航海主要為商人和海員所關注,而軍事工程的教學和研究則歸屬軍官學校。所以近代早期的大學面臨如何整合新的工程學和自然科學的挑戰。此時國家加大了對應用學科的支持力度,組建科學院、天文臺等研究機構,以優厚待遇吸引了一些科學家離開大學。著名的哥白尼、開普勒、牛頓和伽利略分別在克拉科夫、圖賓根、劍橋和比薩大學接受教育。哥白尼和開普勒的研究是在大學以外進行的,牛頓和伽利略曾經在大學長期任教,后來分別任職于英王的造幣廠和成為佛羅倫薩特別聘請的科學家。科學革命所帶來的新知識是以歐洲大學傳統的文學和科學教育為基礎生長起來的,而且大學很快就適應變化,把新的科學和工程學分支納入課程體系,只是不再像中世紀那樣對科學有絕對的壟斷性控制。錢茂偉教授在談到明代科舉的情況時曾經說,“社會各界均以讀書做官為榮,‘官道’周圍聚集了全國的知識分子,走其他道路的士子很少。這種過強的、單一的價值觀,壓制了其他人才的發展”(《國家、科舉與社會》,2004年)。歐洲大學和政府對科學和科學家的重視造就了與官本位完全不同的另一種社會氛圍。
西方大學在近代民族國家興起的過程中保持了相當程度的獨立性和多樣性。17和18世紀是西方政治思想極其活躍的時代,而各派觀點的代表人物幾乎都是這一時期大學的畢業生,很多是大學教授。譬如,支持擴張國家權力和國家主權觀念的博丹(圖盧茲大學)、霍布斯(牛津大學),試圖以自然法思想維護美洲印第安人權益的維托利亞、主張民權和限制君權的蘇阿雷斯(薩拉曼卡大學),從加爾文派立場質疑獨裁君權合法性的阿爾特胡休斯(科隆大學、巴塞爾大學),鼓吹宗教寬容、政治自由和個人權利的洛克(牛津大學),主張經濟個人主義的亞當·斯密(格拉斯哥大學)。德國的哈雷大學和哥廷根大學成為憲政學和行政學的中心,強調法治和提高政府的效能,為普魯士和奧地利的開明專制君主服務,對專制君權批評不多,不過對國家權力還是從法律的角度作了界定和限制。
歸有光在《與潘子實書》里面說:“科舉之學,驅一世于利祿之中,而成一番人材世道,其蔽已極。士方沒首濡溺于其間,無復知有人生當為之事。榮辱得喪,纏綿縈系,不可解脫,以至老死而不悟。”科舉制度不僅限制了自然科學的發展,而且致使大批學子英雄氣短,不得不為考試速成而放棄真理的探索,甘于記誦時文、止于膚淺。黃宗羲(1610-1695年)在《明夷待訪錄》里也說:“取士之弊,至今日制科而極矣。”他還說,“雖使古豪杰之士若屈原、司馬遷、相如、董仲舒、楊雄之徒,舍是亦無由而進取之”。所以科舉制度的確養成士人貪求官爵、維護皇權的奴性,成為黃宗羲鄙夷的“小儒”。梨洲先生對所謂“小儒”的評論十分尖刻:這些讀書人中間的小人聲稱,君臣是天地間的大義,即使是桀、紂這樣的暴君也不可誅殺,至于百姓萬人涂炭是無所謂的,就像是死掉腐爛的老鼠一樣不足憐惜。人們時常指責黃宗羲只是批評專制皇權,沒有否定君權本身,更談不上提出系統的民主思想。這樣的詰難是不公平的,因為黃宗羲是被包圍在科舉制度所培養的“小儒”中間的,而同時期的西方學者卻可以依托大學這個平臺及其集合的獨立知識分子群體,對各種政治觀點和社會思想進行自由討論。近代早期歐洲大學體制的好處在于,即便在市場經濟發展和民族國家強盛的形勢下,大學通常還保持著相對于商人和政府的獨立性,大學仍然是自由創新思想的溫室,于科學如此,于政治思想和經濟思想亦如此。資中筠先生提及這一時期西方有“大批超越政治的獨立知識分子”,其原因之一應該就是普遍存在這樣的大學。
問題是,我們這樣僅僅在現代話語體系里面對科舉制度進行評價,恐怕至多只是可供選擇的思路之一。在中國歷史和文化固有的語境中探究這一制度的價值,并由此發現它對我們的意義,才是更有難度更有深度的工作。尊敬傳統,又能避免諂媚傳統,何其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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